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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取得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的企业,应当申请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建筑安全企业从事土木工程、建筑安全生产的资格。部分工程、线路管道设备安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扩建、改建。
然而,当许多企业需要建筑安全资质时,企业需要做什么和可以为企业办理什么资质还不清楚。其次,明确了建筑安全生产企业资质的基本要求。
安全生产条件
1、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完备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2、安全投入符合安全生产要求;
3、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4、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经考核合格;
5、特种作业人员经有关业务主管部门考核合格,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
6、从业人员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
7、依法参加工伤保险,为从业人员缴纳保险费;
8、厂房、作业场所和安全设施、设备、工艺符合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和规程的要求;
9、有职业危害防治措施,并为从业人员配备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
10、依法进行安全评价;
11、有重大危险源检测、评估、监控措施和应急预案;
12、有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应急救援组织或者应急救援人员,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
1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业务
(一)建筑工程总承包项目由取得相应施工总承包资质的企业承担。具有施工总承包资格的企业可以自行施工总承包中的各项专业工程,也可以依法将其分包。具有资质条件的专业工程分包的,应当分包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企业。建筑施工总承包企业将其劳务工作分包的,应当分包给具有建筑施工劳务资质的企业。
(二)具有专业承包资格的专业工程,单独授予的,由具有相应专业承包资格的企业承担。具有专业承包资格的企业可以依法接受具有总承包资格的企业分包的专业工程,也可以依法接受建设单位承包的专业工程。具有专业承包资格的企业应当自行组织建设所承接的各项专业工程。劳务作业可以分包,但应当分包给具有施工资质的企业。
(三)取得施工劳务资质的企业可以承接具有施工总承包资质或专业承包资质的企业分包的劳务作业。
(四)取得施工总承包资质的企业,可以从事资质人才许可范围内的相应工程总承包、工程项目管理等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