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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城乡建设部等七部委联合开展治理房地产市场乱象专项行动 针对近期房地产商场乱象,为严厉冲击损害群众利益的违法违规行为,住宅城乡建造部会同中宣部、公安部、司法部、税务总局、商场监管总局、银保监会等部委,近来联合印发了《关于在部分城市先行展开冲击损害群众利益违法违规行为 管理房地产商场乱象专项举动的告诉》,决定于2018年7月初至12月底,在北京、上海等30个城市先行展开管理房地产商场乱象专项举动。
本次专项举动的冲击要点包含投机炒房、房地产“黑中介”、违法违规房地产开发企业和虚伪房地产广告等四个方面:一是冲击操作房价房租、捂盘惜售、伪造分布虚伪信息、制造抢房假象、哄抬房价、违规供给“首付贷”等投机炒房团伙;二是冲击暴力驱赶承租人、绑缚收费、阴阳合同、强制供给代理服务、侵吞客户资金、参加投机炒房的房地产“黑中介”;三是冲击从事违规出售、变相加价、一房多卖、霸王条款、价格欺诈以及约束阻挠使用公积金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四是冲击发布不实房源和价格信息、进行不实许诺等诈骗、误导购房人的虚伪房地产广告。
告诉要求,各地要实在实行房地产商场监管主体责任,把冲击损害群众利益违法违规行为作为整治房地产商场乱象作业的重中之重,细化作业任务,清晰整治办法,执行监管责任,保证专项举动取得实效。要广泛发起群众监督,疏通群众告发投诉渠道,对群众反映激烈、问题杰出的典型事例要挂牌督办,及时公布查处成果,回应社会关心,着力构建房地产商场共治共管的局面。要加强方针解读,正面引导言论,定时集中曝光违法违规典型事例,构成震撼,为房地产商场营造良好言论环境。要强化督查询责机制,对专项举动施行过程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从严惩处。对涉嫌隐瞒庇护、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的部分和人员,坚决问责。
告诉着重,要坚持整理规范和制度建造偏重、专项整治和日常监督偏重、加强管理和改善服务偏重、投诉受理和主动监管偏重,树立房地产商场监管长效机制,实在保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不断提高人民群众满意度。